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30605001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
来信标题: 关于2020年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政策
来信时间: 2023-06-05 16:21:48
来信内容:
尊敬的领导: 您好,我是2021年5月21日通过了2021年上半年实习律师面试考核,但由于当时并未实际清楚的了解到“面试考核”与“实习考核”的区别,以至于我没有在实习期满90日内(实习证有效日期:2021年8月9日)申请实习考核,我现在已经通过法考,想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,可以申请实习证延期重新参加考核吗?如果可以申请实习证延期的话应该如何申请?如果不可以申请实习证延期的话,是否只能重新申请实习?
回复内容
答复情况:
答复单位:芜湖市司法局    答复时间:2023-06-12 10:14:54

答复意见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《申请律师执业实习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阶段性措施》及《安徽省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》,您需要重新申请实习,具体情况已电话与您联系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(j9九游的联系方式:387895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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